会上,学校首席法律顾问、法学院院长苗正达教授为与会人员就《哈尔滨师范大学章程》的具体内容进行解读。苗正达认为,高等学校章程是一所大学的“宪法”,是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和治理的根本理据,代表着特定的历史传统、精神理想和办学特色,是保障大学自主权利的基础,对于大学依法自主办学、履行公共职能、完善治理结构、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。
杨锐锋在总结时指出,各单位要召开会议认真传达此次会议精神,机关部门要组织教职工,重点研习章程中与本单位工作职能相关的内容,各学院要组织教师、学生重点学习“教职员工”和“学生”的章节,进一步提升“章程”在广大师生中的认知度,提升广大教职工的法治观念。深刻领会和把握章程的实质,以大学章程为基本遵循,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各项部署,有力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。